法律法规网消息 香港大角嘴男子周凯亮弑杀父母并破尸一案,《苹果日报》和《爽报》曾于周凯亮首次受审之后刊登其中狱中接受采访的报道,因而被律政司以藐视法庭罪起诉,经法院依法审判,苹果日报总编张剑虹和爽报总编李彭基合计被罚55万并向律政司支付了惩罚*诉讼费。在咨询了独立资深大律师和大律师之后,律政司已发布声明,决定不再就案件提出上诉。
声明中,律政司表示,虽然法官区庆祥在法庭上认为被告藐视法庭罪行严重,刑罚也必须反映案件的严重*,却没有将涉事编辑判处监禁等处罚,但律政司认为,法官已经完全考虑到了两刊物在出版时的相关情况及过往案例,同时,被告也早就承认了罪名并进行了道歉,法官对此也有考量。
此外,律政司司长一审后也曾慎重考虑过应否就案件提出上诉,并征求过独立资深大律师和大律师的竟见,认为本案法官在案中没有违法违规,案件的判罚也没有偏离同类案件的正常判刑范围,所以作出了放弃上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