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拟修刑诉法,用手机等科技设备监控被告行踪等,作为羁押替代方案。对此,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表示,这部分有相当高的风险与死角,大家一定要慎重讨论这个议题。
司法院刑事厅长蔡彩贞说,司法院研拟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订羁押替代方案,杜绝要犯逃匿措施部分,可利用手机等行动装置,搭配google或line等通讯软件,实施定位追踪和视讯监控被告行踪。
邱太三说,这个提议就他的理解,包括刑事局、调查局等单位都认为这种电子监控设备会有死角、会被破坏,例如过去就有发生过一些*侵假释犯,破坏电子脚镣的事件,或是被告可能有很多部手机,让手机放在被监控范围内等,这些可作为修法参考,但他认为应该好好来做羁押防逃机制。
另外,司法院质疑法务部研拟的“重罪羁押”防逃机制,可能侵害人权?邱太三举美国为例,被告在一审陪审团判决有罪就须入狱,没听过他们被质疑侵害人权。
邱太三谈到,很多重罪被告,在案件进入二审时,如果预期判决结果对他们不利,很有可能就会逃亡,但如果被告在一、二审都判重罪,根据目前最高法院的撤销发回比例,已经低到不到10%,显见为法官是经过相当慎重的调查与审理,司法院应该对所属法院判决有信心,如果没有,社会大众也不知到该怎么看待这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