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他人电脑“挖矿”获利 [热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19 09:59:36  评论(/)

网络配图

保定男子王某甲,天生有一股子好钻研的劲儿,可惜用错了地方:入侵并控制他人电脑“挖矿”,非法获利40余万元。保定高碑店市一家驾校的工作人员,还利用从王某甲处学到的远程控制技术,帮助驾考考生作弊。近日,王某甲等4名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新型网络犯罪嫌疑人,被保定莲池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在QQ群了解到可以通过参与虚拟货币的运算赚钱,即网友所称“挖矿”后,便自学掌握了“挖矿”技术。因自己“挖矿”需要购置电脑以及硬件损耗、电费等成本,王某甲为了追求更高利润,便通过掌握的黑客工具,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入侵和控制,为自己“挖矿”赚钱。

为了逃避打击,王某甲在网上租用服务器,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侵入和控制时,采用远程登录服务器方式进行操作。最终,王某甲将通过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挖矿”获得的虚拟货币,通过境内外网站交易成人民币,非法获利40余万元。另一犯罪嫌疑人崔某,经王某甲教授掌握相应方法后实施类似行为,非法获利8万余元。

此外,在高碑店新春驾校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郝某、王某乙,为帮助驾考考生作弊从而获利,向王某甲学习远程控制考场电脑的技术后实施作弊,两人非法获利3万元。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莲池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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