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防制新法实施届满 2 年,新制规定超额携带现钞将全数没入,此举果然有效威慑民众携带超额现钞入境,根据关务署统计,新台币现钞超额携带案修法后从每年平均 60 件降至 47 件,查获违法携带千万以上的案件则从修法前的 21 件降至 0 件,再犯案件也从 49 件降至 0 件。洗钱防制新法从 2017 年 6 月 28 日上路以来,迄今实施已届满 2 周年,根据新法规定,旅客出入境时携带外币现钞额度为 1 万美元、人民币以 2 万元为上限;至于新台币现钞则不得超过 10 万元。关务署官员表示,修法前海关查获超额现钞会直接退运,但新法规定则是直接没入充公,去年新制上路后,有两名准备出境至澳门的民众,因携带新台币现钞总额共 120 万元,但因没有事前申报遭海关后仅拿回每人许可额度各 10 万元,其余 100 万元直接没入国库充公。财政部关务署今 (16) 日表示,近 2 年来旅客主动向海关申报的件数共 9.22 万件,申报件数较修法前增加 26.8%;但仍有旅客报侥幸心态未申报或申报不实,修法后合计仍查获 388 件,比修法前增加 67.24%,查获金额共新台币 2.43 亿元。根据关务署统计,从 2013 年到新法实施前新台币超额携带平均每年约 60 件,查获金额共 8.7 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共 21 件,且再犯案件 49 件;但修法后,新台币现钞超额携带逾千万元以上、再犯案件都不再发生。关务署官员表示,修法前海关查获超额现钞携带会以查获现钞退运,但修法后查获现钞会直接没入国库,确实可有效威慑民众超额携带现钞出入境。不过人民币现钞超额携带却有逐年增加趋势,关务署统计,修法前平均每年约 17 件,2013 年到 2017 年修法前共 80 件超额携带,但修法后 2 年内超额携带案件却增加至 209 件,平均每年约 104 件。关务署官员分析,修法后人民币超额携带仍持续增加,研判应与中国外汇管制有关,导致部分较难把人民币汇出的人铤而走险,冒着超额携带被查获的风险将人民币现钞运出境。此外,非洲猪瘟加强查缉,也让人民币现钞案件查获数量大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