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与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16 15:34:08  评论(/)

本站讯 4月14日,海河水利委员会在津与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海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协作。

为全面提升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能力,海河水利委员会自2019年起筹划组织与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开展合作研究及合作体系建立的相关工作。根据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在联合监测、应急响应联动、技术创新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研究建立业务合作与技术交流机制,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和联动,加强水量、水质和水生态技术合作研究与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应对、水生态修复等技术保障能力。

海河水利委员会节水处、水文局,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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