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晓苏政策问答台 继续教育个税如何抵扣?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0 12:03:44  评论(/)

王先生:2019考取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官网才发出证书及管理号,证书上写的发证日期是2019年考完试一周。现在填报个税,应该怎么抵扣?

省税务局答复: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二)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的规定,你取得的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19年,应该在2019年综合所得中扣除,如果你未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期内申报扣除,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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