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以下简称“DRG”)省级试点城市名单,开封市成功入选全省6个试点城市之一。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方式之一,与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相比,这种付费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多方利益。开封市医疗保障系统在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与相关专业机构开展DRG付费改革创新应用合作,选择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和尉氏县人民医院4家医疗机构启动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试点工作,获得了较为完整、规范和标准的病案结算相关数据。
下一步,开封市将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试点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推广DRG付费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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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