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你们关于延长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临时收费期限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长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临时收费期限5年,即从2020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5日止;延长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临时收费期限2年,即从2020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5月29日止。
二、请你们指导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组织开展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具体收费期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