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全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推进会上获悉,5月31日前,省医疗保障局将完成全省10家医院、1000家药店医保电子凭证试点上线工作,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功能。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参保人办理线上医保业务的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可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我省电子凭证试点工作,涉及各地医保部门、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10家定点医疗机构、1000家定点零售药店,各地医保部门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本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对接,打通第三方支付渠道,5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内10家医院和1000家药店的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改造。
据试点银行负责人介绍,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包括预约挂号、无卡就诊、医保移动支付、信用支付金和扫码取报告取药功能,同时还具备医保查询、跨省异地就医和业务办理功能。
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吕刚介绍,医保电子凭证是群众就医购药过程中增加身份核验手段的回应,是服务措施上的加法,原有的身份证、社保卡等就医凭据仍可以继续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不存在丢失补办或忘带的问题,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维护了群众利益,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路。(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