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项举措巩固“村村通客车”扶贫成果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9 16:46:35  评论(/)

4月28日,省运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五项举措”,巩固深化“村村通客车”扶贫成果。

一是确保“村村通客车”。支持各地根据不同出行需求,采取定班定线、区域经营、循环运行、冷热线搭配、预约响应式以及开行赶集班、周末班等经营模式,实行以班车客运和公交化运行为基础、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农村客运经营方式。要求各地通过现场考察、查看动态监控等方式,逐线逐车检查是否正常运行,坚决杜绝农村客运“通返不通”问题。

二是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完善农村客运运营机制,倡导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公交化运营、规范化管理。优化农村客运线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及全域延伸,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镇村公交服务。推进以托管方式委托农村客运经营者、乡镇政府开展农村客运候车亭和招呼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选择一个条件成熟的县推进网络客运扶贫试点。支持农村客运车辆绿色环保化,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适合农村路况和适应群众出行需要的新能源等节能环保客运车辆。支持道路客运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小件快运业务,支持拓展乡镇运输服务站功能,鼓励道路客运企业与农村电商、物流、邮政、快递行业在农村地区扩展合作范围、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三是培育合格市场主体。要求各地为农村客运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认真履责、积极作为,支持规模化、集约化、信誉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公交客运企业进入农村客运市场。支持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的道路客运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兼并重组、联合经营。鼓励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担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优胜劣汰,结合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客运领域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四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求各地按照“县管、乡包、村落实”原则,落实联合审查许可制度。保持农村客运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强动态监控闭环管理和监督检查,鼓励第三方监控平台参与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闭环。联合公安部门、乡镇政府做好日常管理,督促农村客运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农村客运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农村客运市场良好秩序。

五是完善发展长效机制。要求各地精准用好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客运油补及退坡资金等优惠政策。加强农村客运油补资金发放核查,确保油补资金发放到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经营的农村客运经营者。规范使用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客运亏损性补贴、公交化改造、车辆动态监控和新能源车辆购车等。要求各地完善落实农村客运发展配套政策;对未出台配套政策、未落实市级县级补助资金的,相应缩减省级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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