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潍坊、淄博、滨州3市部分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微博头条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10-14 21:28:14  评论(/)

2019年10月1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潍坊市青州市、淄博市临淄区、滨州市邹平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青州市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区域、邹平市临池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一、基本情况

(一)青州市执行产业发展规划不严,在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区域布局了多个工业园区,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区域性污染较重。“十三五”以来建设了一批化工、石灰窑等与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符的项目。交界区域所属园区管理不到位,建设不规范,道路、管网、污水处理厂等配套不完善,现场检查时,除峱山经济发展区外,其他工业园区均未能提供设立批复、规划和环评手续。物料堆存场地及厂区道路未硬化,扬尘严重。对淄河自然生态保护不力,沿河企业、工业聚集区、生活污水排污口直排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不足,大气污染问题多发,监管缺失,群众信访反映强烈。

(二)淄博市临淄区对与青州市交界区域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缺少长期规划,监管缺失,导致环境违法问题出现反弹,跨界纠纷多发。该区域所属企业工艺水平低,粉尘、VOCS治理设施简陋,环境管理粗放,存在粉尘污染、手续不全、擅自复产等问题。淄河沿岸建筑垃圾随意堆存,道路、停车场未硬化,货运车辆密集,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三)邹平市临池镇建材行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落后,治污设施配套不完善,企业违法行为多发,“散乱污”企业和小燃煤锅炉排查整治不彻底,小炼油厂、小石料厂环境污染严重;危险废物长期贮存问题整治不到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二、督办要求

(一)青州市和淄博市临淄区政府应加强沟通交流,健全完善交界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机制。针对该区域长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科学制定综合整治方案,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严禁生产、生活废水直排淄河,全面改善淄河沿岸生态环境质量。

(二)邹平市政府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实施建材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制定完善建材行业发展规划,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企业配套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燃煤锅炉整治,对不能整治达标的企业依法落实关停取缔措施;加快危险废物隐患排查,对长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特别是对长期停产的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企业,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清理危险废物存量,消除环境风险。

通知要求,整改工作完成后,请青州市、淄博市临淄区、邹平市人民政府及时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三、督办时限

2020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