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距科创板还差N个“知识产权”?广东这场交流会传授冲板经验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0 12:14:35  评论(/)

近日,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下,“知识产权助力科创板上市”线上交流会举办。

科创板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改革。知识产权与科创板企业关系十分密切,科创板上市企业对知识产权有“刚需”,知识产权对上市企业有强力支撑。

科创属性的“3+5”评价指标体系

上个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突出了发明专利作为“科创属性”的重要评价指标。拥有相当数量和质量的知识产权并拥有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是对谋求上市和已经上市科创板企业的必然要求。

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三项常规指标具体要求如下: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研发条件)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知识产权转化条件)

(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经营条件)

附:企业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则符合科创板的科创属性评价的基本条件,通过第五套市值高于40亿元的上市标准申报上市的企业可忽略经营条件;软件企业可以忽略知识产权转化条件,但研发投入占比应在10%以上。

五项例外条款

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以上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满足科创板科创属性。

“本次试行办法是证监会以数量化方式明晰了企业科创属性的认定标准,降低了对科创属性理解的难度,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内涵和外延,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线上交流会助企业科创板上市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巨峰指出,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界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科创板的深度融合,发挥知识产权在研发创新、产权保护、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作用,是助力科创企业上市及其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知识产权部门的神圣任务和职责。

他建议广州开发区继续大胆探索,把大力培育和发展企业登录科创板作为接下来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从政策、机制、服务方面创新,将广州开发区打造成科创板上市的高原,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一级调研员陈兴益表示,该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广州市重点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出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等举措。

此外,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蓝伟锋表示,举办此次线上交流会,不但为科技企业搭建科创板上市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还为科技企业冲击科创板增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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