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核验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4 09:26:43  评论(/)

有关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和管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度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二、核验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法定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三、核验内容

(一)检查内容

1.核查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缴纳情况;对应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等。

2.核查企业经营情况、资产情况、注册资金情况等。

3.核查比对企业登记信息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登记信息的一致性等情况。

(二)上报材料

1.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附件1);

2.《劳务派遣情况表》(附件2);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开展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监管,规范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的重要内容。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安排专人按时做好自查、上报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时报送。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务必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材料,对上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月31日前,请将纸质件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4楼1411室)。

(三)强化责任,依法经营。通过年度核验工作促进劳务派遣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意识,我局将对逾期未报告或提交报告不符合要求、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违法经营劳务派遣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核验工作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将发布年度核验通告,并将核验结果录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系人:田福元,联系电话:88633927、13983229122。

附件:1.《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样本)

2.《劳务派遣情况表》

3.《经营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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