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复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及船闸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金政〔2017〕75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及船闸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大纲》)提出的项目建设征地处理及影响范围,实物调查成果,移民安置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和要求,移民安置任务、安置标准、安置去向、后期扶持方案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你市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规划大纲》认真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