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满足 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4月28日,省司法厅副厅长王海云、市司法局局长张江涛一行8人莅临中牟县,就村(居)法律顾问、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县领导任大同、吴海波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广惠街琼花路社区三王村“村(居)律师”法律服务站、社区矫正中心实地调研指导中牟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在三王村“村(居)律师”法律服务站,实地查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有关台账资料、工作日志。通过走访社区群众、与村(社区)干部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成效。在社区矫正中心,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室、宣告室、档案室等,听取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介绍。
返回局机关后调研组参观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长廊等场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人民调解、综合服务等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并以“三免费”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服务。
座谈会上,围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及工作建议等六个方面向调研组进行了专题汇报。省、市领导对中牟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中牟县在机构改革、村(居)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在全市推广。
最后,王海云副厅长就中牟县在村(居)法律顾问、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她指出,中牟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起步较晚,底子较薄,但能紧紧抓住国家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契机,积极谋划,综合施力,内强管理,外塑形象,不断夯实各项软硬件建设,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成绩令人欣喜。但仍要再接再厉,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树标杆、做标兵。她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两重身份”。县司法局既是行政机关,又履行县委依法治县职能,一定要做好身份转换,全面谋划,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能作用,为健全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二是全面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带给基层群众的“法律福利”,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为律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三是充分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一有利平台,发挥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桥梁作用,整合司法行政工作各类资源,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司法行政工作突出法治实事。司法行政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一定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几项法治实事,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到突破口,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以司法行政有为促进企业有利、社会有序、百姓受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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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