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04 11:42:1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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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答复内容

范鹏网友,您好,根据《关于提高脱贫质量促进稳定脱贫的指导意见》(湘扶领办发﹝2018﹞18号)文件要求,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已脱贫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相关帮扶政策基本保持不变,以确保稳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但没有稳定增收产业或发展产业失败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给予产业帮扶资金支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在籍学生,继续落实家庭贫困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和“雨露计划”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只能享受1次危房改造政策,但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住房安全的已享受政策户,县级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整合,及时解决因灾倒损户住房安全问题。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要重点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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