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1 09:05:56  评论(/)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表 7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7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7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8
十、资产负债公开简表 8
第三部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2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6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全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拟定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琼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二)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三)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四)海南省技师学院

    (五)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六)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七)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校

    纳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海南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1)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1)

第三部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2,978.14万元,与2017年76,812.52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6,165.62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收入增加7,638.2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05.6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43.38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10.87万元);二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628.95万元;三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843.63万元。2018年度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86.2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1,015.23减少628.9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等收入增加。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6,320.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131.0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189.80万元(就业补助、社会保障系统建设项目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结转到本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7,164.45万元减少84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2018年度结余分配123.92万元,主要转入事业基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329.46万元减少205.54万元,下降62.39%。2018年末结转和结余5,219.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132.8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086.23万元(就业、社会等信息化项目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5,754.33万元减少535.22万,下降了9.30%,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27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65.33万元,占95.53%;事业收入790.73万元,占1.04%;其他收入2,614.98万元,占3.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63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7.81万元,占27.87%;项目支出55,997.30万元,占72.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6,037.75万元。与2017年69,078.5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6,959.18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405.69万元;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446.52万元。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72.42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就业补助项目资金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3,618.94万元减少446.52万元,下降12.34%,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3,270.4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就业补助项目资金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4,531.72万元,减少1,261.30万元,下降27.83%,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6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0%。与2017年度财政支出64,546.86万元相比,增加8,220.47万元,增长12.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6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52.62万元,占38.28%;教育(类)支出20,521.69万元,占28.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76.48万元,占31.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6.27万元,占0.52%;农林水(类)支出9.23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1,131.04万元,占1.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9,962.67万元,年末支出决算为72,767.3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未包含在我厅部门支出决算数据中。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5.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省统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建设项目2017年预算资金结余未结转至2018年初预算,已相应调增2018年度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数为4,4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31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资金安排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支出,未列入我厅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移交。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年初预算数为610.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经费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3.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资金安排的“三支一扶”项目支出,未列入我厅年初预算。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3,146.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决算中包括年中追加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学生物价补贴资金及人员调资增资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新增预算经费。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77.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一般预算公共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57.97万元,支出决算为6,92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经费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一般预算公共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5.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经费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50.6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进度调整,部分资金2018年未使用,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81.03万元,支出决算为94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初预算就业补助资金未足额下达,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38,684.6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项目资金,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间转移性支出,未列入我厅部门决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数为1,066.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及部分资金2018年未使用,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614.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共技能实训基地项目2017年预算资金结余未结转至2018年初预算,已相应调增2018年度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整仲裁(项)。年初预算数为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办公经费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69.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移交。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48.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增加。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700.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待遇补发及年度待遇调整。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28.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898.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2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资金安排的就业补助项目支出,未列入我厅年初预算。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952.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险补贴人数超过预期人数。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1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未达到预期人数。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29.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技能鉴定补贴人数未达到预期人数。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193.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18.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列入2018年初预算,追加调增2018年度预算。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975.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求职创业补贴人数超过预期人数。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89.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6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资金安排的军转干部补助资金项目支出,未包含在我厅年初预算。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预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移交。

    3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收到并转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9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47万元,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较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4,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支出(项)52,467.40万元,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支出(项)26,308万元等项目资金列入2018年度预算范围,由于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未列入我厅部门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6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1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14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部门决算无相关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23.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51万元,完成预算的55.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各项财务制度及预算,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4.51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28万元,占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7.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23万元,占46.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2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14人次。

我厅机关支出29.43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参加公务员管理专题培训4人,赴马来西亚、菲律宾调研考察服务外包企业、美食旅游设施和街区、菲佣管理体制1人,赴美国参加职业年金管理培训2人,赴德国参加职业培训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班1人。

省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人社部信息中心赴法国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和标准体系培训1人。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人社部赴法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培训1人,赴美国职业年金管理培训1人。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赴德国参加职业培训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班1人。

省技师学院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赴德国参加职业培训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班1人。

省三亚技师学院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赴德国参加职业培训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班1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31.27万元增加26.01万元,增长83.18%。主要原因是因建设自贸区,工作任务需要,年中增加出国计划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23万元。全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85.80万元减少27.57万元,减少32.13%。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部委来琼指导及外省相关单位调研考察等。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来宾64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18人次),人均接待标准约138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8.94万元增加0.06万元,基本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厅部门决算无相关数据。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厅部门年末资产总计158,223.21万元,负债总计5,553.15万元,净资产总计152,670.07万元,国有资产总量152,670.07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72,08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厅重点组织对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等个8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7,156.2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基本达到申报设定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信息真实。

我厅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72,08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厅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琼府办〔2016〕296号)重要民生项目,2018年,我厅为9所技工院校提供实训设备“以奖代补”补贴资金,给我省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发放了一次性补贴支出,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海南赛区初赛),备战第45届技能竞赛。2018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8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万人的142.7%,比去年同期12万人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2.3%,控制在目标4%以内,比去年同期2.33%下降0.03个百分点;失业人员实现就业3.4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3.4万人的100.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1万人,完成目标1万人的121%;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06万人,完成目标8.5万人的165.4%,比去年同期14.79万人减少4.9%;全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24万人,完成目标1万人的224%。

2018年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符合我省发展规划要要求,是重点民生项目,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就业补助专项资金资金管理规范,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实施目标,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秀。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按照人社部的部署,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选拨了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志愿服务,招募工作自3月份开始至8月份结束,共招募87名大学生派遣到陵水、保亭等16个市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本科学历达89%。各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下达的招募计划完成情况和补助标准,加强预算管理,按时足额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进一步拓宽了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基层人才紧缺、促进新农村建设,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优秀。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附件3。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35.91 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1,252.33万元增加83.58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厅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8.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我厅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辆(领导干部用车7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1辆(其中省技师学院教师交通用车2辆、停驶待报废车辆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74,231.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1,627.24平方米,业务用房97,668.27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94,936.44平方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七、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专业干部安置(项)指军队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指用于公务员考核、奖励及评比、达标、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指用于公务员招考方面的支出。

    二十、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持。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三、教育(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技工学校支出。

    二十四、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至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四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四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指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四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四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四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十、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五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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