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有关工作要求,近几年来,市民政局不断优化《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0版)》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本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通过编制推荐目录,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帮助基层更好掌握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公共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择优推荐,积极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有序、社会公信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在各个细分服务领域里专注发展专业能力和专业特长,实现规模化运营、品牌化发展。
二、推荐范围
上海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在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文体活动、扶贫济困、志愿服务、专业支持、防灾减灾、专业调处等业务领域(具体分类参看附件1)具有专业能力,能够提供专业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
三、推荐条件
(一)机构整体实力强
被推荐的社会组织应登记成立两年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含)以上。机构应有取得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或相关专业服务人员,具有提供专业服务和输出品牌的资金实力、人员队伍、项目经验和专业能力。
(二)运作管理规范
被推荐的社会组织应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不含基本合格),诚信自律、公信力高、社会声誉良好。机构内控制度完善,项目管理科学,在核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开展活动,有长期专注的服务领域。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
(三)具有项目实施经验
被推荐的社会组织需要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曾经开展过两个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这些项目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等具有积极意义,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且绩效评价结果良好;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出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运行机制、工作模式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四、推荐程序
自2020年起,《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申报、审核、公示、发布工作均通过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网址:http://shzz.mzj.sh.gov.cn/gxptindex/dex.html)线上开展,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自荐(2020年5月10日6月10日)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登录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从本机构在平台上已发布的项目中选择1至2个最能代表机构特色及优势的项目作为佐证。提交的佐证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购买主体、项目总体金额、实施金额、政府购买或资助金额、实施时间、项目是否实施2年以上,并上传购买主体盖章的《购买主体推荐意见表》(附件2),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已被纳入《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版)》的社会组织及项目,无需重新申报。
(二)初审(2020年6月11日7月11日)
各区民政局作为区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对于已被纳入《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版)》的社会组织及项目,应根据社会组织实际运作情况,在系统中再次确认是否纳入本轮推荐。
对于未被纳入《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版)》的社会组织及项目,应在收到本轮社会组织自荐材料后,根据征集条件,结合日常管理和年检情况仔细审查,重点审查项目信息的完整性、购买主体推荐意见以及日常监管中是否存在不宜推荐的问题等,若不同意推荐则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若同意推荐则提交至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完成所有社会组织的推荐工作后可从平台上下载《2020年度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区民政局公章后上传系统。
市民政局作为市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市级社会组织的初审工作,相关工作流程及要点同区民政局。
初审工作在7月11日前完成。
(三)复审(2020年7月12日8月12日)
市民政局通过市社会组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
(四)公示(2020年8月13日8月23日)
通过复审的社会组织名单(附项目)通过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发布(2020年9月)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0版)》通过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等渠道发布。
五、目录运用
《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0版)》面向各政府购买主体、全市三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社会资源提供方等进行推荐,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展示和宣传。
六、工作要求
加大宣传,广泛动员。请各区民政局和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充分利用本次推荐目录申报的机会,广泛宣传动员本市社会组织普遍在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上发布项目信息,以提高平台的使用率,提升社会组织的知晓度,增加项目对接的可能性。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于本次推荐工作首次采取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的形式,请各区民政局仔细研读操作指引,做好对各区社会组织的解释说明工作,抓好落实。
把握标准,确保质量。各购买主体作为推荐单位要对照推荐条件,认真填写购买主体推荐意见表。各区民政局作为初审单位,应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严格履行程序,规范有序开展推荐活动,确保公平公正。
附件:
1.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业务领域目录
2.购买主体推荐意见表
3.2020年度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业务领域目录
序号
一级目录
序号
二级目录
1
扶贫济困
1.1
困难群体生活救助
1.2
困难群体精神文化服务
1.3
大重病患者关爱
1.4
其他
2
养老服务
2.1
居家照护及社区托养
2.2
失智老人关爱
2.3
高龄独居老人关爱
2.4
养老设施托管
2.5
其他
3
残疾人服务
3.1
残疾人康复照料
3.2
残疾人社区融入
3.3
残疾人就业援助
3.4
慢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
3.5
其他
4
妇女儿童服务
4.1
困境儿童关爱
4.2
外来女性关爱
4.3
婚姻家庭服务
4.4
社区托幼
4.5
其他
序号
一级目录
序号
二级目录
5
社区治理
5.1
居民自治共治支持
5.2
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
5.3
安置帮教
5.4
社区矫正
5.5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5.6
其他
6
社区服务
6.1
失独家庭关爱
6.2
心理咨询
6.3
自闭症患者关爱
6.4
优抚对象关爱
6.5
社区青少年服务
6.6
垃圾分类
6.7
社区环保服务
6.8
社区营造
6.9
社区科普
6.10
社区服务设施托管
6.11
其他
7
医疗卫生
7.1
公共医疗卫生知识普及
7.2
防艾宣传与预防
7.3
临终关怀
7.4
社区健康促进
7.5
其他
8
劳动就业
8.1
就业创业指导
8.2
职业技能培训
8.3
其他
序号
一级目录
序号
二级目录
9
文体活动
9.1
文体设施托管
9.2
竞赛类活动组织与实施
9.3
群众类活动组织与实施
9.4
其他
10
专业支持
10.1
志愿者服务管理
10.2
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10.3
社区需求调研
10.4
购买服务绩效评估
10.5
社区公益活动及项目策划
10.6
专业社工服务
10.7
其他
11
防灾减灾
11.1
安全防护应急训练
11.2
防灾救灾公益宣传
11.3
其他
12
专业调处
12.1
业委会/物业指导
12.2
老公房加装电梯
12.3
信访矛盾化解
12.4
人民调解
12.5
其他
13
其他
附件2
购买主体推荐意见表
社会组织全称(盖章)
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实施地点
电话(手机)
项目概述(500字以内)(用于在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的对外推介和展示,文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针对的问题,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群,项目要达成的目标、项目的做法和主要成效等)
购买主体评价及推荐意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的完成情况,项目成效,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项目运作的规范性等)(可附页)该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运作规范,具有较好的复制和推广价值,特予推荐。推荐单位:(公章)
佐证资料:请随表提交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或检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注:除购买主体评价及推荐意见一栏,表格其他部分由社会组织填写。
附件3
2020年度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
区民政局(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领域
社会组织全称
项目名称
备注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