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职责,全面推动派出机构监管转型,在总结证券监管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会拟对《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职责》(证监发〔2003〕86号)进行修订,并拟将其上升为证监会规章,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编100033
4.传真:010-880614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
中国证监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