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9-19 21:49:29  评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3]38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经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召开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各参会单位总结2013年以来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2、交流各地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经验,分析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推动下一步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7日报到,9月18日开会,会期一天。

2、地点:北京翔达国际商务酒店(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9号)。

三、参会人员

1、水利部水资源司、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代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处级同志各1人;

邀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处级同志各1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参会单位认真总结2013年以来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的电子版(word文档)报送水利部水资源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要按照《通知》要求,会同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提供本地区用水效率先进的节水型单位材料,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送水利部水资源司。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将根据推荐名单,确定公共机构节水标杆单位和标杆指标,提出公共机构领域水效“领跑者”名单。

3、请各参会单位严格按照参会人员要求派员参加会议,并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座谈会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水利部水资源司(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4、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水利部党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俭务实高效办好会议。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水资源司:谭林山

电话:010-63205123 (兼传真)

邮箱:jsc201@mwr.gov.cn

附件:座谈会报名表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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