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09-21 14:35:40  评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8日我部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