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答网民关于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问题的留言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18 18:06:55  评论(/)

国务院英文网网民(g*2@live.com)说:我即将从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毕业,并已经在北京找到了工作,我需要申请允许在中国获得硕士学历的外国留学生无须两年工作经验就可以直接在华就业的优惠政策。我之前针对这一问题接受过新华社的采访,中国政府网转载(http://english.gov.cn/news/top_news/2017/03/29/content_281475610927852.htm)。由于我在网上没有找到该政策的具体信息,特此咨询:这个政策如何申请?是否需要在特定的地点进行申请?(译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复:2017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外交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号),对部分无工作经历的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所需条件、办理程序等作出规定,文件全文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公开发布。根据网民GarethLacey留言所反映情况,其工作地点在北京市。拟聘用GarethLacey的用人单位可登陆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fwp.safea.gov.cn),在线上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拟聘用者履历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6个月内免冠照片等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到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现场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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