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等十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HJ908-2017);
二、《水质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909-2017);
三、《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0-2017);
四、《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
五、《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酮容量法》(HJ545-2017);
七、《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HJ547-2017);
八、《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超声波萃取法》(HJ911-2017);
九、《固体废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912-2017);
十、《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HJ173-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8月18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2005年3月24日批准发布的《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HJ/T173-2005),2005年11月9日批准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HJ545-2009)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暂行)》(HJ547-2009)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