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压实责任
多措并举
严管野外火源
当前正值春季防火期,加强野外火源治理是把森林草原火灾遏制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的关键之举。从今年
3
月
15
日起,为期三个月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一个多月以来,各地压实责任、多措并举,防火于未燃之时,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连日来,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三明市支队指战员到林区检查野外火源。
曹轶群
摄
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张掖市支队肃南县大队宣传小分队日前在肃南县政府广场向群众发放防火知识手册,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
裴海博
摄
近日,辽宁省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到金沟子镇头道坊村开展春季防火检查。刘婷婷
摄
北京市
因地施策除隐患
为进一步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北京市森防指成立
4
个检查组,对全市
8
个生态涵养区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将火灾隐患消灭于萌芽之时。
4
月
2
日,北京市森指办再次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并协调市应急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成立
8
个检查组,对海淀、门头沟、平谷、怀柔等
8
个重点区进行“四不两直”检查。
进入春季森林火灾高火险期以来,
北京市加大了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制定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落实重点人群监护责任,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怀柔区对一级森林防火区、重点景区周边沟域林区实行封山封沟,对农事活动集中地区采取浇湿等措施;密云区新增临时防火卡点
9
个、临时管护员
347
名,严格管理入山人员和车辆,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同时,各区对林区通道、林缘地带、林农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可燃物进行清理,有效减少火灾隐患,降低火险等级。
山东
防火于未燃之时
近期,山东省森防指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明确措施,积极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防火于未燃之时。
山东省应急厅会同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对
13
市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情况和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市、县三级应急、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成立督导组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各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日查与夜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截止目前,各级各部门共派出督导组
1296
个,出动人员
6650
人次,下发隐患通知书
1200
份,发现并整改隐患
9064
处。
各地各部门以严查严控祭祀用火、农事违章用火、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为重点,严格落实林区及林缘
500
米范围内“六个严禁”,派出驻点、包保干部
3.2
万余人,实行分片包干包保责任制;
5050
处森林防火检查站按照凡进必检的原则,严防死守,对进山入林车辆和人员逐一登记检查,严控火源进山入林,
3.2
万名护林员加大巡护力度,延长巡护时间,劝阻拦截违规进山人员
4.3
万余人次,查扣火种近
10
万件;公安、林草等部门派出警力、执法人员
7967
人次,及时查处、制止野外违规用火
635
起。
山西
打牢基础防风险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山西省多措并举确保春防期间整体形势稳定。
山西省森指办联合成员单位组建了
10
支省级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重点部位和林区进行明查暗访;联合省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火险形势;各市采取“人盯人、人防人”措施,并在林区特别是高森林火险区域设卡检查站
9831
处,以“零容忍”态度全面落实“守山头、堵路头、查地头、盯人头、看坟头”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见犯罪就抓”,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立即对肇事者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同时,山西省立足
“防”和“备”,组织全省
120
支共
7200
余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全部靠前驻防,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陕西
严查野外火源
陕西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省、市、县(区)
三级督导检查组共开展检查
242
次,发现森林防火隐患
32
处。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自
3
月
25
日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 省气象局、省森林公安局组成
4
个分片包抓督导组,分赴全省
11
个地市(含韩城市)进行明查暗访,详细了解基层政府和相关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以及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物资器材配置、林场防火监管等情况。
同时,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可燃物清除计划,全面清除林缘、林间空地、林区旅游景区重要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枯枝落叶、杂草等林下可燃物,在重要部位开设防火隔离带。截至目前,全省共清理林区面积
400
余公顷,清理可燃物载量
60
余吨,开设林区隔离带
13
余公里。
内蒙古
防范到位保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森防指压实责任,抓实抓细野外火源管控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内蒙古森防指派出
6
个督查组对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督查;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级督查组加强对重点盟市、重点区域的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共派出督查组
144
个,整改隐患
138
处。同时,全区各地加大农事用火、生产用火管控力度,春防以来,各地防火检查站、管护站、临时检查点加大对入山车辆和人员的检查力度,各乡镇、嘎查村(屯)采取“一对一”等工作方式确保火源管控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各地共派出驻点、包保干部
1109
人,设置检查站
126
个,组织
2698
名生态护林人员开展巡护。与此同时,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公安机关派出警力
421
人,林草部门派出执法人
281
人,查处违规用火共计
12
起。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川
管源头抓落实
连日来,四川省狠抓各环节落实,扎实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
各地结合林草资源、群众生产生活和民俗习惯等,运用传统方式和高新科技手段,着重推进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牧区、进乡村等,将无人机作为宣传新手段,在西昌市、
德昌县两地率先开展
“方言录制,空中播放”,重点在人员密集、重要路口(卡口)等地方进行宣传。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计开展“八进”宣传
10
万余次。
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
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牧场等林草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权利人以及依托森林草原资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区牧区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所聘所管护林护草人员监管等责任。截至目前,四川省治理违规农事用火共计
4058
次,其他违规用火
9688
次。下一步,四川省将继续强化火源管控,将森林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湖南
清顽疾守防线
连日来,湖南省森防指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治理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专项行动,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
4
月
2
日,湖南省森防办根据气象火险形势预判分析,发函组织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公安局、驻湘森林消防队伍分三批到重点火险县、乡镇、林场、森林公园开展明查暗访。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应急、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共派出督查组
2613
个,发出整改通知书
1144
份,发现隐患
3693
处,已整改隐患
3649
处,整改率达到
98.81%
。
同时,湖南省森防办、省应急管理厅以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为切入点,带头遵守防火通告、禁火令,落实防火紧要期全面禁止林区野外农事、祭祀、林业生产、施工、野炊等动火用火的要求,指导推动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狠抓野外火源管控措施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派出驻点、包保干部
6.25
万人,设置检查站
2.4
万个,上岗生态护林员达
5.2
万余人,审批炼山、计划烧除等生产性用火
73
次,查处违规生产性用火
273
起。
湖北
压责任强管控
入春以来,湖北省针对野外用火频繁的特点,多次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调度会,部署督促各地抓紧抓好野外用火治理行动,全省各县市党委、政府制定具体的野外用火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野外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开展治理行动。
湖北省森防办(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成立
5
个暗访督导组,分片区对森林火灾高发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州)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成立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共派出督查组
846
人次,排查隐患
6521
处,确保不留死角;各地落实市、县、乡、村、护林员、山头包保责任制,按照包保责任分工开展巡防巡护,共派出包保干部
1.4
万人,组织约
3.5
万名护林员全时上岗巡查巡护巡防;各县市级以森林公安为主要力量成立野外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组,共派出警力、执法人员
379
人,查处野外违规用火
272
起。
与此同时,在队伍力量建设方面,湖北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层一线半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省森防办将储备的价值
1150
万元的装备全部配发给各地专业扑救队,各村组护林员带装备巡护,发现烟点,快速处置,把野外火源处理在成灾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