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冷轧钢卷 印尼续判5.9~20.6%反倾销税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4 21:50:22  评论(/)

记者赵晓慧/台北报道

抢进东协市场遇阻力!经济部国贸局今日发布,印尼反倾销委员会于昨日通知,将继续对自日本、韩国、中国大陆、越南及台湾进口之冷轧钢卷课征为期5年之反倾销税,税率维持不变,台商反倾销税率约在5.9~20.6%间。

国贸局引述财政部关务署统计,2012至2015年台湾输销印尼之“冷轧钢卷”出口金额为1亿4121万、9,505万、8,059万及5,437万美元,分别占台湾对印尼出口总额2.7%、1.8%、2.1%及1.7%。

此外,印尼财政部自2013年起对日本、韩国、中国大陆、越南及台湾课征冷轧钢卷反倾销税,此案经过落日复查后,仍然判定维持原税率,反倾销税率分别为:台商5.9~20.6%,日本厂商18.6~55.6%,韩国厂商10.1~11%,越南厂商12.3~27.8%,中国大陆厂商13.6~43.5%。

印尼拥有2.5亿人口,市场庞大,2015年为我国第13大贸易伙伴。根据我国海关统计,2015年我国出口至印尼钢品金额衰退约2.1亿美元,除国际钢铁产能过剩外,也与印尼提高关税及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

国贸局指出,印尼课征反倾销税对台湾冷轧钢卷出口影响甚巨,台湾遭课征税率虽较日本、越南等国低,但反倾销措施仍不利台湾出口及与印尼经贸关系发展。

国贸局说,将持续透过官方管道,与印尼政府进行对话促请改善,并加强了解台湾业者需求及困难,规画因应措施,为我商排除可能之贸易障碍;贸易局也提供厂商落日复查应诉之律师、会计师费用补助,业者可透过所属公会向贸易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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