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之狼”二审改判无罪 遭羁押8天索4万国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17 09:53:42  评论(/)

土耳其男子王凯杰2013年以“回家喂兔子”为由,骗女大学生回家企图*侵,一审遭法院判处1年10月徒刑,但后来王通过测谎,且女方说词反复,高等法院改判王无罪定谳。曾遭羁押8天的王凯杰则要求国赔4万元。

“土耳其之狼”王凯杰2013年遭女大学生指控,以“回家喂兔子吃药”为由骗女方回家,企图霸王硬上弓,一审遭法官依《强制*交罪》判处1年10月徒刑。全案进入二审期间,女大学生对施暴及*侵地点交代不清楚,且王凯杰通过测谎,全案逆转,去年12月高等法院改判无罪定谳。

王凯杰主张侦查期间遭羁押8天,因此提出一天5千元、共4万元国赔,要替自己讨回公道。

tags:土耳其   万国   改判   羁押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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