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伊朗女泼硫酸毁他人眼 法官判弄瞎1只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2-03 18:59:18  评论(/)

伊朗媒体报道,伊朗最高法院今(3)日依照伊斯兰律法判决,1名对他人泼硫酸,导致对方失明的犯人,必须自毁一只眼睛“以眼还眼”作为惩罚。

路透社引述伊朗塔斯尼姆通讯社报道,已被定罪但身份不公开的犯人,2年前在伊朗迪达西市(Dehdasht)对1名女*受害者希玛的脸部泼硫酸,除导致对方毁容外,还有一只眼睛失明,加害人已认罪并受到有罪判决。

报道指出,判决此案的法官,科吉卢耶省(Kohgiluyeh)首席法官卡拉米(Majid Karami)说,被告将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另外作为伤害身体发肤的惩罚,被告被判处毁坏1只眼睛,抵偿被害人失去的眼睛。

虽然被人权团体讨伐不人道,伊朗使用的伊斯兰律法仍保有所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身体刑罚。曾有伊朗一名男子因将硫酸泼在少女脸上导致对方毁容,遭最高法院判刑挖掉双眼,并割下右耳跟鼻子,偿还对方失去的五官。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