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吕军亿偷军史馆日本军刀砍伤总统府宪兵案,一审被依携带凶器窃盗罪、杀人未遂罪,合并判处7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今天改判吕军亿6年8月徒刑,可上诉。
高院承审合议庭指出,二审认定吕军亿的罪名与一审相同,但考量吕某与军史馆就窃盗毁损部分达成和解,此部分刑期从一审的10月略减为8月,杀人未遂刑期与一审同为6年6月。
这起案件源于,吕军亿2017年8月18日上午先到五金行及军用品店买手套、铁锤及一面五星旗后,前往军史馆以铁锤敲破展示柜,偷走馆藏刻有“南京之役杀107人”字样的日本二战98式军刀,再前往总统府砍伤周姓站哨宪兵,随即遭逮捕。
吕军亿矢口否认有杀人故意,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携带凶器窃盗罪、杀人未遂罪,分别判处吕某有期徒刑10月、6年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今天宣判,仍以携带凶器窃盗罪、杀人未遂罪论罪,各判8月徒刑、6年6月徒刑,应执行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