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造假者浑水摸鱼窃取投资者财富,我提两点临时建议,希望采纳!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btt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9-05-29 02:17:39  评论(/)

​​近日,A股市场惊天大雷爆的一个比一个猛,康得新百亿资金“丢失”案,康美药业300亿资金“凭空消失”案,科创板受审企业交控科技保荐人私自改动财务数据案等等,一件比一件雷人,一个比一个胆大包天,背后既得利益者为了圈钱,几乎达到了无所畏惧、明目张胆造假的地步,手段之恶劣,情节之严重,令广大投资者瞠目结舌!


细数A股财务造假的案例,早年的亿安科技、蓝田股份、郑百文、银广夏,近年的雅百特、金亚科技、绿大地、万福生科、佳电股份、神马股份等等,简直多如牛毛,数不胜数,这些造假者不仅极易给广大投资者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市场诚信根基,摧残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可以说危害严重,祸国殃民!

可悲的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些造假者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让市场、让广大投资者感到心惊胆战。


为了让市场尽可能的杜绝造假者浑水摸鱼,在证券法尚未修改的背景下,我对新上的一些所有板块的IPO项目提两点建议。


一个建议是能不能临时设立至少1个月左右的公示期,让待上市企业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对情况属实的违规线索举报者给予20万—100万等不同额度的重奖。这个奖金可以由待上市公司先期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兑现或者让投资者保护基金兑现。目的就是深挖企业有没有虚假情况,没有更好,如果真有,相信逃不过群众的眼睛!


另一个建议,企业上市前应该让相关重要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所有中介机构,必须签署企业财务真实声明,如果有蓄意造假行为,自愿依据诈骗罪接受刑事处罚,并无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一切损失!


这两点证券法未完善前的临时建议,我希望能得到采纳,目的很简单,就是最大程度杜绝投资者血汗钱被不法分子盗取,我们能容忍企业亏损,但决不能容忍企业造假,企业亏损是经营问题,造假那就是诈骗了,是犯罪问题,在当前IPO越来越盛的背景下,收紧入口,松开出口,用实际行动真正保护好股民权益,这尤为的重要,希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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