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院长翁启惠今晚声明,女儿翁郁琇是用父母赠与资金认购浩鼎股票。外界质疑翁启惠是否逃漏赠与税?财政部长张盛和指出,父母赠与须依法课征赠与税,国税局有权查核。
身陷浩鼎风暴的翁启惠今晚以声明稿方式向社会大众道歉,并解释女儿翁郁琇是心痛阿姨因乳癌去世,才以父母赠与所得与积蓄,认购浩鼎股票。
翁启惠表示,翁郁琇认购浩鼎股票的资金来源是由他与妻子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的“父母赠与”,包括股票及现金。但这也引发外界质疑翁启惠是否逃漏赠与税。
张盛和晚间表示,赠与税是全球课税,只要是台湾人,不管在那一国赠与,都应申报。如果赠与时间点发生在7年核课期间内,仍要依税捐稽征法规定课税。
台北国税局副局长王玠琛晚间表示,依税捐稽征法规定,纳税义务人若未申报赠与税,且赠与时点仍在7年核课期间内,国税局可要求纳税义务人补税并处罚。若有申报但申报错误,则在5年核课期间内,国税局可要求纳税义务人补税。
王玠琛表示,针对翁启惠是否有申报赠与税,目前仍在了解中,在未掌握实际情况前,翁启惠是否有逃漏赠与税的事实,国税局不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