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内线不准大股东卖股? 没用啦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4-07 14:37:54  评论(/)

有财经界名人建议,浩鼎这类没营收的生技股,大股东持股应强制集保,不准卖出;但研究上市柜公司法规人士认为,翁启惠女儿并非大股东,修法规于事无补。

浩鼎风波愈演愈烈,外界质疑中央研究院院长翁启惠女儿卖浩鼎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今天翁启惠提供给立法院的书面报告曝光,他承认获女儿授权卖股。

由于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内幕交易,定罪不易,有专业财经人士提议,针对浩鼎这类没有营收、获利的生技公司,干脆强制大股东持股集保,不能卖股,就没有内幕交易的问题。

熟悉法规人士分析,不论浩鼎大股东是否涉及内幕交易,就算修订法规,强制大股东持股集保,若大股东存心逃避,还是可以透过人头户,分散股权,要抓到弊端并不容易。

因此,避免没营收、获利的公司,借由上市柜印股票换钞票的疑虑,除了在申请上市柜过程中严格把关之外,一旦获准上市柜之后,还要搭配交易制度的管理、监控,倒不必非要强制大股东持股集保、不准卖股。

依现行规定,虽然生技公司没有营收、获利,不符合一般上市柜的基本条件,但政府奖励科技事业,只要获主管机关审查通过,都可排除限制,照样上市或上柜。

这些没营收、获利的科技公司、生技公司、文创事业,只要主管机关审查通过,上市柜之后,和一般符合获利门槛的上市柜公司一样,董监事、大股东股票强制集保1年。

专家说,不论翁启惠女儿是否涉内幕交易,因她不是浩鼎大股东,就算修改法规,强制没营收、获利的生技公司大股东持股集保、不准卖股,也管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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