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垮了发起人骂大股东 [热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28 14:45:3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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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了几次针对某公司的内容,结果被告了。杭州上城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连续五日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刘某是B公司的发起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6日,某知名电力系统A公司对B公司进行增资,成为了B公司的大股东。

但是后来,在B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刘某与A公司产生了纠纷。

2015年7月19日,B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刘某辞去总经理职务。2016年4月27日,B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B公司解散前后,刘某多次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A公司自投资B公司之日起,就开始了整垮B公司的计划”,以及包含“黑心企业”、“强盗公司”、“黑心狠毒,诓骗、抢劫、掠夺”等侮辱*字眼的言论辱骂A公司及相关人员,并声称将撰写一篇纪实文学,揭露A公司的种种恶行,并将引子、框架及相关人物(实名)介绍在朋友圈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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