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公布创新板概念咨询总结,计划放弃设立创新板的提议,而是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制度,容许采取这种股权架构的创新産业及高增长企业,在主板上市,但设有比一般公司高的上市门槛。港交所将于明年第一季,就修定上市规则作正式咨询。
采用同股不同权的企业,预期市值最少要达到一百亿元,同时需拥有十亿元的年度收入,若市值达四百亿元则不设收入要求。不同投票权架构发行人需要制定适当的投资者保障措施。
港交所建议为“不同投票权股份”设投票权上限,每股最多只能非常于普通股的十倍投票权。拥特权的股东不得再发行特权股,于转让股份、离开上市时公司岗位或过世后,股价将会变回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