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主席指与律师商讨后撤销有疑问的投票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2-29 13:55:30  评论(/)

康宏环球(01019.HK)主席陈志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后表示,开会过程顺利,所有股东可以提出自己问题。考虑到部分股东的投票权疑问,已经衡量所有事件,包括入稟高院的案件,也与律师商讨过,决定行使职责,动用公司章程74条,撤销有疑问的股东股份的投票权,他相信高等法院都会作出决定。

他表示,所有股东都可以提出再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愿意与所有股东配合,强调所有事情都透明,又说集团要对员工、客户、股东代表及监管部门等负责。对于早前有三个执行董事被捕,他认为事情严重及严肃,不可以仓卒处理。

署理财务总监叶宜君表示,刚接手工作,要了解集团财务状况,保住集团资产,会配合调查及咨询,并要稳定员工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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