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世界豆浆大王”共同创办人后代租金纠纷案,最高法院今(12)日维持高等法院更一审见解,判决李家及10多名股东等,须赔偿王家新台币1780万余元,以及6年半的利息,总计2358万多元。
据了解,退休老兵李云增和王俊杰1955年在新北市永和区创立“世界豆浆大王”,双方共同拥有店面产权,但后来协议王家退出经营,并约定李家每月须支付35万元租金给王家。然而,李家从10几年前起不付租金,故王家提告并求偿积欠租金和无权占有店面的不当得利,总额超过2千万元。
最高法院今(12)日维持高等法院更一审见解,判决李家及10多名股东等,须赔偿王家新台币1780万余元,以及6年半的利息,共2358万多元,并驳回双方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