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辱骂并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依法到顺义区光明地区的一足疗店执行公务。被告人李某不配合执法,辱骂民警,并暴力反抗,致民警王某、辅警刘某成轻微伤,辅警朱某制服受损。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故对其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李某辱骂并打伤执行公务的民警,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依法到顺义区光明地区的一足疗店执行公务。被告人李某不配合执法,辱骂民警,并暴力反抗,致民警王某、辅警刘某成轻微伤,辅警朱某制服受损。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故对其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