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预测并不是正确的 投资者需要谨慎看待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6 10:35:48  评论(/)

【海峡财经网2016年03月26日讯】在巴菲特看来,市场预测不但愚蠢,而且危险。他自己在70年代曾预测伯克希尔旗下的纺织业将会迎来好日子。他无视整个美国纺织业日落西山的大趋势,追加了在纺织业上的投资。最终结果是,当他80年代完全“脱身”纺织业时,上百万美元购进的纺织机以废铜烂铁的价格处理掉。

股市预测并不是正确的 投资者需要谨慎看待

股市预测并不是正确的 投资者需要谨慎看待

市场预测的目的,是希望预测出市场的波动,从而控制风险战胜市场。对此,巴菲特建议是:宁愿要模糊的正确,也不要精确的错误。

股评家常做的一件事,是对股市的涨跌进行预测。众所周知,股评家们的预测,经常被市场打脸。为此,他们的应对策略是:预测准的时候自吹自擂,预测错的时候只言不提。

不少股民也通过预测市场频繁买卖,这其实吃力不讨好。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有人能准确预测市场,那么通过期权期指等金融工具,他将迅速成为全世界首富。

那么,股神巴菲特对市场预测的态度是什么呢?

预测股市短期涨跌毫无意义

巴菲特与他的老师格雷厄姆有一点不同:巴菲特从来不预测大盘,格雷厄姆时不时会对道琼斯指数发表看法。但即使睿智审慎如格雷厄姆,市场实际走势也往往与其预测背道而驰。

在巴菲特1957至今的股东信中,巴菲特多次谈到了他对市场预测的态度。

“我无意于预测股票市场,我主要的精力是寻找被低估的证券。”(1958年)

“我们认为去测量大盘的波动情况并试图预测其未来走势的做法,在长期而言是很愚蠢的做法。”(1963年)

“我们深信对股票或债券价格所作的短期预测根本是没有用的。预测这件事或许能够让你更了解预测者本身,但对于了解未来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1980年)

在巴菲特看来,市场预测不但愚蠢,而且危险。他自己在70年代曾预测伯克希尔旗下的纺织业将会迎来好日子。他无视整个美国纺织业日落西山的大趋势,追加了在纺织业上的投资。最终结果是,当他80年代完全“脱身”纺织业时,上百万美元购进的纺织机以废铜烂铁的价格处理掉。

巴菲特不但对股市预测报保持警惕,他“对于坊间一般投资人与商业人士相当迷信的政治与经济的预测”,也保持“视而不见的态度。”

“三十年来,没有人能够正确地预测到越战会持续扩大、工资与价格管制、两次的石油危机、总统的辞职下台以及苏联的解体、道琼斯指数在一天之内大跌508点。在往后的三十年间,一定还会有一连串令人震惊的事件发生,我们不会妄想要去预测它或是从中获利。” (1994年巴菲特致股东的信)

要模糊的正确 而不是精确的错误

市场预测的目的,是希望预测出市场波动,从而控制风险战胜市场。

而在巴菲特看来,市场波动无法预测,也不必去预测。

“事实上我们从来就不知道股市接下来到底是会涨还是会跌。”他说,但确知的是,贪婪与恐惧这两种传染病在股市投资世界里,会不断地上演。“真正的投资人喜欢波动还来不及。我们要做的事很简单,当众人都很贪心大作时,尽量试着让自己觉得害怕;反之当众人感到害怕时,尽量让自己贪心一点。”

对于市场风险,巴菲特建议投资者应该秉持一项基本原则:宁愿要模糊的正确,也不要精确的错误。

股市的波动起伏,变量因素不计其数。投资者投资决策所能把握的只是大方向,比如,企业的独特竞争力,尽职进取的管理层,低估的价格等待,这就是模糊的正确。

更重要的是,模糊的正确包含一种了科学的态度:条条大路通罗马,大致知道罗马的方向与位置,不会南辕北辙,至于怎么去、走哪条路去,可以不必很精确。另外,模糊的正确,还是一种包容的态度,市场波动无妨,允许自己犯小错,但大错没有。

精确的错误,相当于投资者不去分析企业的基本面和内含价值,仅仅根据自我感觉、技术图形或者市场消息,去预测股价的涨跌,甚至具体到大盘的点位。这是一种单向度思维,好比认准的只是华山一条道,以一(一种自认为正确的可能*)敌百(实际上的各种可能*),把自己给陷在里面出不来。市场上的大输家都是这种类型:他们做出了某种预测,并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不断加大押注,不接受其他可能*,最后在市场与自己的预测背离时破产甚至自杀。

所以,一个认真和理*的投资者,要做的不是整天花时间去关注和预测市场走势,而是应该向巴菲特一样。“首要任务将是保留大量时间安静地阅读和思考,特别是那些可能提高他投资决策的学习,不论他变得多老。并且他也将花费许多时间热情地钦佩他人的成就。” 这是芒格总结巴菲特成功的秘诀之一。(新浪财经)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