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不得自称“理财” [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19 10:52:27  评论(/)

2016年10月19日讯,昨天下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包括P2P网贷借贷、股权众筹业务等在内的六方面风险问题,市监管部门将通过严格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等办法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综合整治。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包括P2P网贷借贷、股权众筹业务等在内的六方面风险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涉及的风险问题包括六大方面、23小条,包括P2P平台的期限错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金融资质、互联网众筹买房、首付贷、互联网保险机构违规增信、互联网企业跨界开展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许可、互联网金融机构广告等等与投资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风险点。通知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搞“补贴战”,不得以显*或隐*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

通知提出,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理财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暂停核准包含“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担保”等字样的企业和个体户名称。

同时,还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针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隐蔽*强的特点,北京市金融局发布了一款专门用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手机APP打非随手拍,官方名称是金融小卫士。市民通过“12345”、“金融小卫士”、打击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djffjz)、电子邮件(bjsdfjb@163.com)或公安机关举报的非法集资线索,一经采用,可以获得50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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