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的P2P网络借贷本质是线上的一种特殊民间融资,在其上发生的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最早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是模仿国外纯中介形式运作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作用只是为借贷双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并不参与整个借贷过程。通过分析收集到的双方信息匹配合适的投资人与借款人,帮助双方顺利完成交易,并收取相应的中介费用。借款人发布的标的多为信用借款,无任何担保,借款金额较小。但是因为线下审核的成本问题,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和资料的审核基本处于形式审查的状态,无法保障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
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纯中介模式之后,发现平台坏账率非常高,借款人违约率居高不下,投资人无法顺利收回本金和利息,盈利情况并不理想。而且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普通投资人无法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资信,需要承担借款人逾期、坏帐的追讨和处置的成本,且投资人本就趋利避害,对风险高的投资敬而远之,这样导致P2P网络借贷无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为了解决借款人信用不高无法吸引投资人的问题,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对来到平台申请借款的借款人进行线下审核,甚至为了节约成本直接从线下各种渠道寻找优质的借款人,以确保借款标的的真实性以及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
尽管如此,因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风险较大,这种做法无法完全打消投资者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不信任感。于是,我国的P2P平台决定对投资人承诺进行担保,有的平台公司自己作保,有的平台找来第三方合作担保公司作保。在借款人违约时直接向贷款人垫付本金,再继续追偿借款人。因为有了担保,P2P借贷平台发放的不再是信用贷款。这样做的结果造成了P2P平台的刚性兑付,大大提高了P2P平台的自身风险。
P2P网络借贷实际上是将民间借贷搬到互联网上的一种创新金融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方面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投资活动。但是,与民间借贷不同的是,在P2P网络借贷的整个活动中始终有三个角色的参与,借款人、投资人、中介三方缺一不可。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涉嫌集资类犯罪的只有借款人,但是在P2P网络借贷中除了借款人外,平台本身也很可能涉嫌犯罪。
跨国抓191名嫌犯
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从今年12月起到201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坚持打击、整治、防范同步推进、多管齐下,进一步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努力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人员数明显上升的目标。此次跨国打击行动是贯彻落实会议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近年来我国警方从东南亚国家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最多的一次。
今年以来,针对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情况,公安部梳理相关线索,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完善联合打击机制,并在外交部的大力支持下,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进行定点精准打击,全力挤压诈骗分子的境外生存空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捣毁境内外诈骗窝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