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旁或者楼梯旁的电井,家里住高层的应该都不陌生。快递来了不在家,放电井里;家里杂物没处放,放电井里。有些人甚至更过分,装修新房,顺道把电井给占了,而这一占,整栋楼停电5天!
这里装水管,整栋楼停电5天,
赔偿4.2万元
7月5日,Z省W市某新小区居民向供电公司反映,自家居住的整栋楼都停电了。
供电抢修员工前往现场排查发现,是某位业主私自圈占了强电井,安装了水龙头,结果水管的三角阀坏了引发漏水,造成线路短路故障。
故障造成部分供电设施损坏,价值约4.2万元,全部由该业主承担。由于要拆除他私自安装的水龙头,维修、更换好设备和线路,整栋楼停电5天。
令人大吃一惊的是,这个小区居然有数十户都占用了强电井!有的业主把强电井所在区域上了锁,甚至还有人把水管拉到了强电井旁,准备摆放洗衣机。
供电公司一一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小区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强占电井危害大
不仅会停电,还有生命危险
高层住宅小区、写字楼里一般都有两个电井——强电井和弱电井。强电井里装有电表、220伏电线等供电设施,弱电井里有电话线、网络线、监控线等信号线路。
强电井和弱电井都是电气竖井,对防火性能都有很高的要求,包括防火阻燃措施设计、设置警报和灭火装置、严控电缆铺设排列、条数及与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等。私自改造、强占电井,有可能会破坏原来周密的防火设计,造成电气火灾。
电井贯通建筑物顶层到底层,虽然有防火隔断,但是一旦着火,浓烟会沿着管道一直往上蹿。烟尘,是火灾中非常致命的元素。
烟尘伤害
这些年,电井起火并不少见。一是电井内的杂物易燃,本身可能引起火灾;二是杂物助燃,加重火情;三是阻碍抢修、逃生。
杂物危险
电井一般都会被物业锁上,但是有些人为了占有这一点点空间,破坏门锁。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就很可能出现危险。
电井未锁,连起两次火灾
2014年2月、3月,Z市某小区弱电井接连两次起火。居民反映,不少楼层的弱电井门都没锁,经常有人往里面扔垃圾,一个烟头进去,说不定就会着火,还有人用里面的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图片来自《河南商报》
甚至还有人打起歪主意。今年5月,W市某小区内会所私自将内线搭接在强电井内,结果私接电线起火,导致强电井内的电缆电路设施发生火灾,整幢楼停电半个月。
有人占用电井,谁来管?
电井产权属于谁?发现问题应该向谁反映?咱还是来看看法律怎么规定的。
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电井作为房屋公共设施,为业主共有。但是,业主行使权利时,不能危害建筑物及其他业主的利益。作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业主有共同管理、维护电井的义务。一般来说,业主通过签订合同,将电井等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圈占电井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危害公共安全,业主可以向物业投诉,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
电井产权属于业主,那强电井中的电气设备产权归谁呢?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供电公司直供电的小区,强电井中的电气设备产权为供电公司所有。按规定,居民客户,从电表进户线到家里的电气设备属于居民产权,电表进户线以外的属于供电公司产权。谁拥有谁维护,这个应该不难理解。
另外一种是转供电小区,如果你的电费是直接交给物业不是交给供电公司,那就是属于转供电小区啦。这种小区强电井里的设备,电表和表箱属于供电公司产权;其他线路、设备属于业主共有,委托物业管理。不过,现在转供电小区属于少数。
电力法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所以,圈占强电井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供电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供电公司有权采取停止供电等紧急避险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或强制执行整改。
在未整改期间,因相关隐患造成的设备损失、停电事故、人身伤亡等后果,均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更长久的方便,请不要占用电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