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担任立委时,曾推动公司法修法,让非公开发行公司能私募公司债,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仍维持一审见解,判决王令麟无罪,全案确定。
王令麟在力霸东森掏空案件中遭判3年10月确定,去年底已获假释出狱。但在审理过程,高院法官发现检方起诉的犯罪事实,王令麟在担任立委期间内曾推动公司法修法,让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能私募公司债,导致力霸相关弊案中的亚太固网案能掏空约新台币100亿元,但台北地院对此部分未判决,高院因此补充判决。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决无罪,案件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仍维持一审见解,判决无罪确定。
法官认为王令麟推动修法时,应该不知道父亲王又曾已对亚太固网掏空,因此没有主观犯意,另外根据检方所提出的证据,也无法证明王令麟参与其中,因此驳回检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