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2017年3月发生一起行车纠纷,林男向李男比中指遭到提告,12日在接受宜兰地方法院检察署询问时,林男竟称中指受伤上药想伸出来风干。检方最终对此辩解不采信,向法院声请公然侮辱罪判刑。
宜兰地检署12日公布一起判决,宜兰林姓男子于2017年3月驾小货车行驶在宜兰罗东路上时,为超车横跨双黄线遭对向李姓驾驶按喇叭。林男经不起被按喇叭的羞辱,竟将中指伸出窗外问候李男。李男见中指一出便将行车纪录器撷取画面,报案处理。
检调表示,林男坦承有伸出中指,但辩称是因为中指受伤上药想伸出来风干,并无公然侮辱动机。
最后经检调搜集李男的行车纪录资讯后,认定林男有公然侮辱且动机明确,向法院声请公然侮辱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