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人类的行为是很复杂的:在一个有计划的行为中,往往也会包括一些无意识、下意识的举动,以及“拍脑袋”式的临时决定。
毕竟,人类并非绝对理性的物种,尤其是在紧张、兴奋、疲惫的状态下,很容易做出上述行为。
这种混杂,对于刑侦而言,也是有利有弊的:可能会找到嫌疑人因考虑不周留下的线索,也可能会被案子里的一些无意识的举动所迷惑、干扰,全靠刑警的判断能力了。
而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呢,和这事可能就还有点关系……
作者:馒头老妖
出处:公众号【馒头妖的冷馒头】
本案,于2002年5月12日,发生在米国德州的樊林县(Fannin County,TX)。
案子的主角,叫做珍妮弗·哈里斯(Jennifer Harris ,时年28岁),当地居民。
案发之前,她离过一次婚,正处于单身状态;她之前是自己做小生意的,但也遭到了挫折,经济状况很窘迫,还得靠父母的不时周济;或者说,绝对不是有钱人的样子。
案发当天下午,她出门去拜访了一位女性朋友,然后回家,和父母一起吃了晚饭,神情没什么异样。晚上8点,她说要出去见个朋友,随即驾车离开,看起来也很正常。
然而,这就是她和父母的最后一次告别。当晚,她没有回来,手机也关机了。
她的父亲杰瑞·哈里斯(Jerry Harris ),顿时意识到事情不妙,随即电话报警。
珍妮弗·哈里斯生前照片
警方查实,她当晚确实去拜访了一个女性朋友凯斯蒂·法尔(Kristy Farr),但没坐多久就又离开了,时间大约是9点钟。凯斯蒂以为她是要回家,也就没有多问。随后,她的下落就没人知道了。
然而,她毕竟是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了,警方也无从判断,她是不是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说不定,她只是想去见某个很亲密的朋友,又不想被人打扰,手机就关机了嘛!
这么说呢,好像也说得通……但是,一个线索很快就浮现出来:案发次日,当地一名女子在遛狗时,看到某个乡村小路边上,停着一辆绿色的吉普车,当时也没多想。
第二天,该女子在遛狗时,发现车子依然在那儿,就觉得不对劲了,随即报警。
警方赶到后,确认车子里没有人,也没有搏斗过的迹象。而车牌号一查,呃,这正是失踪的珍妮弗·哈里斯的车。
这下,恐怕她是真的凶多吉少了。
案发五天后,也就是2002年5月17日,一名渔夫在当地的红河(Red river)边上钓鱼时,无意中发现了可怕的一幕:一具遗体漂在水中,周围有不少鱼和乌龟正在啃食。
警方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打捞起了那具遗体。这是一具女性的遗体,已经开始腐烂,且被破坏严重;经过DNA鉴定,警方确认,这就是失踪的珍妮弗·哈里斯,殁年28岁。
珍妮弗·哈里斯生前照片
或许是为了保密的需要,警方并未公布珍妮弗的详细死因,也没有介绍发现尸体的确切地点。不过,有一点警方倒是公开了:尸体的子宫没了。
根据之前的医疗记录,珍妮弗女士并没有子宫缺失,所以,这个子宫当然是在她遇害前后丢的。然而,杀人有很多种动机可以解释,摘掉别人子宫算是什么操作?
因此,在此后的时间里,当地一直有种传说:珍妮弗当时已怀有身孕,而凶手取走她的子宫,是为了避免警方顺着胎儿的DNA来找到他。
传言越说越狠,她的父母雇佣的私人侦探,不得不在三年后,委婉的辟了个谣:珍妮弗的遗体上,腹腔等处被外力破开,随后脏器遭到了鱼、乌龟等动物的啃食,丢失的器官不止是子宫,还有其他脏器。
法医并未发现任何证据,足以证明珍妮弗女士生前已经怀孕。
警方对此没有表态,但看起来应该是默认了此事,“摘取子宫”当属误传。然而,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这个凶手是有多大的仇恨,杀人之后还要开膛破肚啊?
扯远了。案发之后,警方当然要抓凶手,首先排查的两个人,分别是珍妮弗的前夫若博·霍曼(Rob Holman),和她的前男友詹姆斯·汉密尔顿(James Hamilton),因为此案的凶手,很可能与珍妮弗认识嘛。
珍妮弗和霍曼的合影
对此,两人均予以矢口否认,说案发当天根本没有见过珍妮,警方也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两人涉案。
这里头还有个小插曲:当时负责调查此案的,是戴尔·帕克警官(Daryl Parker)。他给霍曼看了珍妮遗体的照片,并给了霍曼一张名片,说有想到啥就打给我。
多年之后,他依然记得那个下午,霍曼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我想和你聊聊。”
帕克警官并不清楚,霍曼到底想说些什么,但刑警的本能,让他觉得这里头可能有戏。为了确保谈话内容能够被正确记录、作为呈堂证供,他回答说,挺好啊,明天到警察局来谈吧。
第二天,霍曼如约而至,同时也带着自己的律师。
帕克警官问他,珍妮弗遇害一案,你知道什么情况吗?霍曼摇摇头,不知道。你认为珍妮怀孕了吗?霍曼又摇摇头,不知道。那你认为,珍妮知道自己怀孕了吗?霍曼还是摇头,我不知道。
这么一来,霍曼等于啥都没说。为此,帕克警官一直很是自责,如果他当时就和霍曼面谈,而不是给了对方充分的时间咨询律师,或许能听到啥有用的情况来呢?当然,这也并不一定就有效咯。
而詹姆斯·汉密尔顿呢,有比较可靠的不在场证据,还自愿接受了测谎器测试,随后被证明的确对此案一无所知,警方随即排除了他的嫌疑。
以上,就是本案的警方调查情况了,十多年来并无太大进展。
不过,去年5月份,有一个匿名的群众,向警方报告了一个线索:案发当晚,就在红河边上,他曾经看到某个男子,提着两个大塑料袋,从一辆车上走了下来。
而他还认出来,此人是一名当地居民。不过,警方并未公布这个可疑男子的姓名,可能还是在继续侦查之中吧。
而珍妮弗的父亲杰瑞·哈里斯,却一直没有放弃对女儿遇害一案的追查。
他还有了一个得力的助手:戴尔·帕克警官退休后,干起了私人侦探的活,并主动接受了老两口的委托,继续调查此案。
因为杰瑞和帕克都是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员,再加上对未破疑案的责任感,帕克决定免费调查此案,也算是古道热肠的汉子了。
而戴尔·帕克,还真的有一个发现:还记得遗体找到的地方,是叫做“红河”吗?在距离数英里之外的河岸边上,帕克找到了一处木屋的残迹。
这个木屋属于河道管理人,平时无人居住,据说是毁于一场火灾——失火的时间,恰好就是珍妮弗失踪的那个晚上。
因此,帕克怀疑,凶手是在这儿和珍妮弗见面,随后杀害了珍妮弗;为了毁灭证据,才纵火烧房。
当然,这只是一个推测,但还是有点依据的:珍妮弗的遗体上,头部、躯干都有一些蓝灰色的泥巴,而这种颜色的泥巴并不常见。恰好,这个木屋附近的地上,也有这种泥土!
因此,帕克和珍妮弗的家属一道,向河道管理部门申请之后,把木屋周围几十平方米的土地,仔仔细细的翻了一遍,真是字面意义上的挖地三尺;他们还把附近的一口水井也淘干找了一遍,雇人在屋子附近的河中仔细打捞——可惜啥也没有找到。
那么,烧掉房子,恐怕就只是为了销毁墙上、地上的血迹吧?
或许,这真的只是一个个巧合,恰好就叠加在一起了?还是凶手下意识的举动?恐怕也很难说清咯。
如今,杰瑞老伯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但依然希望能够看到杀害女儿的凶手伏法。如果珍妮弗·哈里斯在天有灵,或许能给他托个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