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禅理君
//+function () )>()//因带头修通了进村的平板公路桥,解决了村民出行难题,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铁桥村的6位老人——退休工人赵永贵、老农杨发政、李先辉、安美蛟、甘宗良、王国维,被当地村民称为 “筑桥六贤”。
然而因为修桥欠钱,他们六人被被施工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近30万元建桥工程欠款。曾被村民热烈拥戴的六人转瞬间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6人中78岁退休工人赵永贵存款225400元被冻结,其中67500余元已被扣划执行;61岁村民甘宗良儿子寄回给母亲治伤的2000元被执行;64岁村民李先辉饲养的三头黄牛已被法院查封,也面临被执行。
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呢?原来,以前6位老人所在的铁桥村,只有一座铁索桥,06年就被列为危桥,随后,又修了一道漫水桥,但仍不稳妥,出现多次安全事故。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地村民若要过河出行,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非常不方便。所以,一座安全方便公路桥,便是铁桥村最需要的,这样的桥,也是我们常说的“民生桥”。
按理说,这样的“民生桥”、“刚需桥”,都应该纳入当地有关部门的计划中,而且是越快越好,因为这本质上属于公共事务,职责所在。当地镇领导表也曾有过承诺,只要村民集资达到30万,不足部分镇政府想办法补足。
但事实却是,村民集资到位了,桥也建好了,建桥典礼上,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也出席并讲话了,但遗憾的是,政府方面并没有将资金的不足部分给及时补上。
由此,也就呈现出了我们现在看到的一幕,6位平均年龄60岁的老人,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要知道,6位老人都是主动捐钱集资修桥,且义务出工,自带干粮到工地,没有任何报酬,现在却沦为“破财又伤心”的地步,令人感慨万千。
虽然从法律层面来讲,当地法院的判决是没问题的,这六人在集资不足的情况下,仅凭一腔热血将工程仓促上马,没有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因素导致的后果,其行为本身不值得推崇,拖欠工程款是小,如果施工过程中或者桥梁后续使用中发生事故,更是非常大的潜在危险。
但是我们是否也应该考虑这些村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足,当时并没意识到其中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法律不外乎人情,若完全无视老人们的奉献,非要连牵走老人的耕牛,未免有悖法治精神。
村民有热情、有爱心、有行动力,固然值得褒扬,但并非义务。不管怎么样,不能让做好事的老人顶着违法的污点过活,更不能因为一起公共事务而影响到老人们的余生。而当地政府也该更积极些,及早介入善后,让做好事得以善终,切莫让心切修桥的老人们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