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在微博上共贴出了多份证据,其中包括2010年,方舟子的律师彭剑其律所在北京某汽车公司,用招商银行尾号为1197的“安保资金”捐款账号内的资金,购买了一辆斯柯达昊锐1.4T汽车。根据发票,该合同上签有彭剑的名字,而他使用该捐款账号支付了近18万的购车款。
昨日晚间8时许,王志安再次发布微博,称他于昨天在北京武圣北路某小区地下车库中发现了这辆车,车牌号为京N开头,而律师彭剑亦在该小区置有房产。
王志安告诉新京报记者,其于今年7至8月份开始调查此事,其中有两名捐款人对自己的捐款去向存疑,于是他开始调查此事,并发现了大量“安保资金”违规使用的证据。
王志安称,就该笔资金为什么会用于购车,购车到底是不是用于安保等问题,自己希望能得到方舟子和彭剑二人回应。下一页:方舟子安保资金募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