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 先标记再移车厘清责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yam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1-29 10:05:23  评论(/)

2车未碰撞却遭判肇事逃逸。警方今天说,依规定,车辆在“马路”行驶,造成财物损坏,都可能是肇事者,呼吁发生车祸时,若无人伤亡,可先标记肇事车辆及现场迹证再移车。

媒体日前报导,有民众开车发生碰撞,但2辆车自行离开后,却遭判肇事逃逸。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指出,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责任归属或有无过失,应先通报警察机关,并协助救护伤患配合处理后续程序,不得任意离去,以免触法。

警方解释,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必须为车辆或动力机械,发生在“马路”上,且有驾驶行为和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坏结果,然而,碰撞虽不是必要条件,但两车没碰撞迳行离去也可能被认为双方都是肇事者。

至于发生车祸时,民众应如何处置?

警方建议,若车祸造成伤亡,因先把伤者送医,若无,不要任意移动肇事车辆及现场痕迹证据,在车辆还能行驶状况之下,当事人均同意移置车辆时,可先标绘车辆位置及现场痕迹证据后再移车,借此厘清双方责任。

警方指出,最佳自保措施,是立即打110报警,并在场等候员警到场,若有伤者应先协助救护,且不要轻易离开现场,以免无法厘清车祸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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