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为逃过法律制裁,无不花招百出,常以未带身份证件为由,背诵他人个资供警查证,或干脆谎称失忆等方式企图脱身。但105年2月12日早上10时许,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姜纬干率警员黄文雄及方昱都等3员,在台北市松山区松河街2号前执行路检勤务,却遇上1名遭士林地检发布通缉的重利通缉犯,竟是见小队长姜纬干及警员黄文雄等2人头发花白,而警员方昱都体型较胖,以为警察好欺负就直接转身跑给警察追,却不知警察每个月都有体能训练,才跑不到几十公尺就被抓了。
当时,小队长姜纬干拦停1部双载普通重摩托车,驾驶及乘客2人都说未带身份证件,警察直觉可疑,便指示靠边停车受检。而警员方昱都请后座乘客简姓男子(51年次、有公共危险及重利等前科)提供证件供警查证时,简男却突然转身快步往回走,还假称要去停放摩托车的地方拿证件。小队长姜纬干见其行径怪异,便紧跟在旁并请简男停下脚步,简男竟趁机推开姜小队长拔腿狂奔,警员方昱都见状也随后追上。简男眼见快要被2名警察追上,一时紧张脚步错乱就被姜小队长立即控制。这时、简男才从皮夹内取出健保卡供警查证,原来简男是士林地检104年5月19日所发布之重利通缉犯,于是依法逮捕归案。
在逮捕简男后,其朋友还以为简男是因为之前酒驾被通缉,一直向警方求情,说简男已经报到过了,也被关过了,希望警方不要上铐,还强调简男不会跑啦!但警察回问,刚刚是谁先跑的?简男朋友才哑口无言。警方呼吁,随着时代科技的进步,一切终将无所遁形,如有犯错应早日坦然面对,重新开创崭新人生方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