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正案在原有条例相比的基础上,体现全面二孩政策,并且不再鼓励晚婚、晚育。
在2014旧版条例中,晚婚婚假为10天,包括3天婚假和晚婚假7天。而在新版条例中,婚假一律为10天,不论“晚婚”,原条例中关于晚婚的界定和表述删除。
自从晚婚假可能取消的消息出来后,小编我就战战兢兢等着上海的有关规定,每天祈祷“婚假别是3天,婚假别是3天……”
好在最后定的是10天,小编我也就松了口气,如果是三天到底能干啥?
如果工作不在户口所在地,3天只够我回家领个证好吗?如果需要双方的单身证明,3天时间根本不够好吗!!如果一方户口在省外,回家路上就要花掉3天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