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跨岸骗财 收购人头车提脏款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23 11:07:09  评论(/)

陈姓男子加入诈骗集团跨岸骗财,并由成员经营汽车商行收购人头车提脏款,高雄市警方循线逮捕陈男和成员共20人,一网打尽,全案今天送办。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队调查,陈男等人参与“鑫老板”、“金先生”的诈骗集团,并担任车手,以假冒公安局人员通知被害人涉及刑案,必须清查资金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将款项汇入指定的大陆银行人头帐户。

陈男和成员再将脏款以网络转帐至台湾地区提款车手所持的大陆银联卡帐户内,由成员分持大陆银行银联卡及伪造的银联卡,分别在基隆、新竹、台中、彰化、嘉义、台南、高雄、屏东等地银行或超商自动提款机,提领出欺诈脏款。

警方表示,陈男也由经营汽车商行的成员利用所收购的证件,充当人头车主,透过共犯至监理机关代办车籍登记,将9辆自小客车办理车辆过户,再将车辆提供集团车手作为提领脏款的代步工具。

警方锁定陈男等人行踪,兵分多路查缉逮人,起出现款新台币50万元、金融卡、复制提款卡、帐册和行动电话等,初步清查受害者相当多人,扩大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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