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检错失病征 医生赔建筑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3-31 07:32:47  评论(/)

顾姓建筑师到医院做胸部X光检查,医生判读正常,但两年后他却被诊断罹患第四期恶*胸腺肿瘤。顾认为医院及医生有过失,求偿一千五百万元,高院认定医生判断错误因而无法及早发现病征,判医院及医生给付一百八十万元,可上诉。

顾姓建筑师2007年九月十二日到医院健康检查,李姓放射科医生判读胸部X光片正常,另名何姓医生也核发记载“X光片部分正常”的检查报告。顾两年后到别家医院照电脑断层影像,发现左胸有多发*结节与肿块,经肿瘤穿刺切片检查,确认是恶*胸腺瘤且扩散至胸腔肋膜。

顾提告指控两名医生有重大过失,让他的五年生存机会从九成降至二成五,要求医院及两名医生给付劳动能力减损、休业损失、精神慰抚金共一千五百万元。医生辩称,健康检查不是精密治疗,X光拍摄的精细度无法与超音波、断层扫描相比,医生已提醒顾对身体变化警讯应及早就医,顾身体不适怠于就医、没有定期健康检查追踪,也有过失。

台湾高等法院根据马偕医院的鉴定,查出顾姓建筑师的胸部X光片有疑似异常,李姓放射科医生的判读不正确,不符当时临床医疗水准,使顾丧失及早发现病征机会,医院和医生应该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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